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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教務處教學組)110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試時間、考試規則及物理、微積分期中會考注意事項

一、本學期期中考試週訂為111年4月18日至4月24日,請依本校「期中、期末考實施隨堂考試作業要點」規定辦理考試,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教師提前或延後考試,各班級各科目考試時間與地點之安排,由各任課教師與班級學生協調決定,如無前述情形,以安排在原訂上課時間及地點為限。

二、期中考試週「不停課」,由各任課教師以「隨堂考試」方式舉行,「雲端點名系統」關閉,毋須刷到,由各任課教師自行點名,個別開放雲端點名及教師修改期中考期間學生缺曠課紀錄。

三、日間部期中『微積分會考』考試時間為111年4月20日(星期三)下午4:00~5:20;『物理會考』考試時間為111年4月21日(星期四)下午4:00~5:20,請參加會考之各系同學務必攜帶學生證到考,相關注意事項如附件。

四、各課程考試時間請各班班代與任課教師確定後,登記於考試記載表並公布全班周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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