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日期:111年3月7(週一)日至3月18日(週五)止,逾期不受理。
二、申請對象及資格:本校日間部、進修推廣部賃居校外之大學部及專科部學生。另110學年度上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,操行成績85分以上者,且合於本校學生獎懲辦法中無申誡(含)以上懲處紀錄者。
三、賃居校外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發放要點及申請書(需經導師審核及簽章。
四、申請地點: (一)日間部:生活輔導組萬熙鶴助理員,校內分機5130。
(二)進修推廣部:學務組行政專員陳漢麟,校內分機5076。
發放要點及申請書,請參閱附件。